2021安徽省宿州市引进紧缺人才公告7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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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进对象

 紧缺人才引进对象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专升本、在职期间读研、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引才范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需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附件1),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对毕业院校不做要求。

 二、引进条件

 报名者除符合《宿州市2021年紧缺人才引进目录》(附件2)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备引才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引进人才在宿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3.全日制本科生年龄要求在25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其中25周岁以下指1995年4月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4.本科、硕士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博士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

 5.有失信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或有回避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6.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7.已在宿州市(含县区)就业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三、引进程序

 本次紧缺人才引进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符合条件人员于2021年5月6日9:00至5月12日16:00登录宿州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逐项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

 2.资格审查。各用人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报名后可及时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职位招考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初审人员的比例应达到1:3,未达到比例的,相应取消或核减招引人数。如招录岗位要求博士或副高以上职称的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于2021年5月14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资格审查表。

 (二)资格复审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2021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加盖学校公章的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按时毕业证明、本人关于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附件3)等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海外取得研究生学历,应提供教育部学位认证书。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考全过程。经审查,对不符合政策规定要求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通过资格复审人数确定面试分组,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或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体检考察工作按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标准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招录所需相关材料的,将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综合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引才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1.市直和各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员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政策执行;如暂无空编,可采取“先进人,后入编”方式解决,薪资根据单位性质按照统一核定标准执行;国有企业人才引进相关待遇按国有企业有关政策执行。

 2.市直企事业单位引进人员根据《宿州市“十百千万”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宿办发〔2014〕16号)、《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皖北人才高地建设的实施意见》(宿发〔2017〕34号)文件有关规定,兑现安家和工作补贴等政策待遇。县区直企事业单位引进人员按县区人才政策兑现待遇。

 五、疫情防控要求

 宿州市2021年引进紧缺人才考试期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报名时,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书”。

 六、有关事宜

 相关人才引进信息在宿州市人民政府网、宿州市人事考试网、宿州先锋网、宿州人才工作网等网站公布。本次引进人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

 0557-3960702(宿州市委组织部)

 0557-8095708(砀山县委组织部)

 0557-6022146(灵璧县委组织部)

 0557-7011617(泗县县委组织部)

 本次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57-3039631;0557-12380

 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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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docx

2021年宿州市紧缺人才引进目录.xls

2022安徽省宿州市引进紧缺人才公告100人

#事业单位# 导语为深入实施人才栽树工程,充分发挥人才在推进“人才强市”战略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更多人才汇聚宿州,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拟面向全国部分重点高校和国(境)外知名高校定向引进一批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为了方便考生报考, 现将相关信息发布如下:

1.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祖国,综合素质较高,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引进人才在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1年试用期)。

 3.全日制本科生的年龄要求在2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其中25周岁及以下指1996年5月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4.本科、硕士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博士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视实际情况延期。)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治安刑事处罚记录,或有回避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6.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7.已在宿州市(含县区)就业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2.引进程序

 本次紧缺人才引进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分配和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符合条件人员于2022年6月6日9:00至6月22日16:00登录宿州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逐项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

 由市、县区组织部门牵头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岗位招考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核人员的比例应达到1:3,未达到比例的,相应调整职位招考计划数。如人数较多,采取比选方式择优确定面试人选。报考人员报名后可及时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6月23日12: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于6月24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资格审查表。

 (二)资格复审

 面试报到前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对象需现场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海外取得学历,应提供教育部学位认证书);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原件);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加盖学校公章的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按时毕业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等。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考全过程。经审查,对不符合政策规定要求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通过资格复审人数,确定面试分组。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实际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或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考生参加面试不收取费用,同时,按来宿单程交通票据的2倍补助往返交通费,补助不超过火车硬席、高铁/动车二等座、飞机经济舱标准,每人合计不超过1500元。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引进所需的相关材料,将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公示、分配和聘用

 综合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引才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统筹考虑其学习经历、专业背景等因素,根据人岗相适原则,分配至市直和县区直事业单位相关岗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相关待遇

 1.引进人员入事业编制,薪资根据单位性质按照统一核定标准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按管理7级、管理8级定岗或给予相应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市直事业单位本次引进的博士、硕士、本科人才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1200元、800元生活补贴,在宿无自有住房的,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800元、500元住房租赁补贴,补贴期均为3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且在宿购房的,分别按照每人30万元、10万元、6万元标准给予购房补贴。各县区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补贴按照本县区政策执行。

 3.引进人才由市、县区组织部门和所在单位共同管理和培养。人才引进后,经考核工作实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任职或评聘专业技术职称,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优先调任,并纳入优秀年轻干部队伍管理。紧缺人才通过调任、招录、招聘等方式转变身份后,不再享受相应待遇。

4.其他

 1.宿州市2022年引进紧缺人才考试期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

2.相关人才引进信息在宿州市人民政府网、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州先锋网、宿州人才工作网等网站公布。本次引进人才不指定辅导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辅导培训班。

 3.本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57-3051721(宿州市委组织部)

 0557-2100030(埇桥区委组织部)

 0557-5036970(萧县县委组织部)

 0557-8095708(砀山县委组织部)

 0557-6882145(灵璧县委组织部)

 0557-7011617(泗县县委组织部)

 本次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57-3063026;0557-12380

 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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